6月8日,北京顺义区顺沙路旁一停车场内,多辆车的轮胎前后被发现被人放置了长钉。 车主韩先生向媒体反映,仅6月7日一天,他就在现场发现了7根长钉,其中最长的超过8厘米。
韩先生表示,这些钉子被倾斜竖放,紧贴轮胎前后,位置十分隐蔽,不易察觉。他称,自己是在风把钉子吹倒后才发现的。车主若未留意便启动车辆,极易轧上,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。韩先生透露,本月他已因此补了三次胎,花费近百元。
现场情况显示,该停车场位于一家饭店门口的广场,一侧与人行步道平齐相连,施划有清晰的泊位线。停车场未设置门禁,可以随意进出。韩先生称,他观察了周边环境,没有看到禁止外来车辆停放的标识。
关于场地归属问题,韩先生从村委会得到的说法是:场地虽由村委会统筹,但实际归附近商铺管理,商铺有权允许车辆停放或要求驶离。然而,韩先生表示自己从未接到过任何挪车通知,无奈之下选择了报警。
6月8日中午,处理此案的办案民警回应称:“这一块儿的停车位应该是归商铺管理,目前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” 当日下午3点,韩先生反馈了最新进展:警方再次前往现场时,又发现两辆车旁被放置了长钉。
针对此事,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光绪律师表示:在他人车辆轮胎旁暗放长钉的行为具有主观恶性,已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,情节严重可构成寻衅滋事罪。他强调,无论权属如何,管理方无权以毁坏财物的方式进行“私力救济”。若外来停车确对商铺造成影响,也应通过联系挪车或主张民事赔偿等合法途径解决,绝不可逾越法律底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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